住房公积金内控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管理活动始终,具有全面、全员、全流程、全系统控制的特性。其目标是保证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和政策落实的规范性;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保证规避和预防减少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各项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保证权责体系明确、权力规范运行,促生内在制约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应从以下五方面重点着力: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岗位体系
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的特点,根据工作要求和管理流程设置岗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这是开展管理运营的重要基础。管理中心要围绕公积金业务全流程开设缴存、支取、贷款、资金核算、资产采购、审核、审批、信息管理、稽核内审、风险评估与控制等具有各自独立性的岗位或业务主管部门,以岗位为单元,实行受理、审批、放款三分离,开展内部控制的系统建设。要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科学界定岗位职责职能,科学配置岗位权限,实现岗位、权限、业务清单与操作规程的“四统一”,做到权责明确,不仅要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更要明确规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权责要相适应,既保证岗位独立,又做到岗位人员职责分离,比如业务经办、授权,贷款的审查与发放,前台办理与后台结算,重要凭证的保管与使用,业务、会计与审计职责,损失的确认与核销,这些岗位都需要人员分离,不能一人多岗,保证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的岗位清晰、环节严密、流程顺畅、专岗专责,为建立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立制衡的内部管理系统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模式要按照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相互制约、监督检查的原则,以完善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以优化控制流程为基础,以全面管理控制为重点,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权力制衡、岗位制约、程序牵制、任职回避、独立检查机制,形成分工合作、权责分明、无缝衔接、管理严密的完整控制系统。所有资金业务执行授权、联签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建立关键岗位设置不相容和任职回避等岗位制约机制,做到资金、账务、实物资产管理岗位相互分离,内审、信息系统维护岗位相互分离,保证在业务管理运营中,每个部门和岗位、人员之间分工协作、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完成工作目标;要对工作岗位细节、岗位责任、岗位权限进行分析,从业务循环中找出薄弱环节和风险控制点,抓住每个关键环节控制要点,实现权力制衡。注重程序牵制;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任何业务的处理,都应有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检查等程序,并且,这些程序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去完成,特别是不相容的职务一定要分离,有效防止舞弊;要依据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制度控制、信息质量控制、资金安全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和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集中封存、解冻、贷款等操作程序,设计缴存、提取、贷款和购买国债、资金调动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图,科学设置和细化工作运行程序,固化内控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要改进业务系统、固化审批流程,严格把控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贷款及提取额度、次数等关键要素,不满足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业务无法进入后续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和全方位、全员化、全过程监控。
三、创新内部控制监督形式
一是在监管内容上,要由重经费支出检查轻资金管理检查向支出和资金管理并重转变,从对单一事项和某个环节的检查向实施全方位监控转变。监管应当涵盖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全过程,以体现全系统监管特色,充分发挥监管评价、预警、监测、分析和矫正等作用。在支出上重点加强合规性检查,加强对增值收益分配以及中心重大建设支出、行政事业费支出的监管;运作管理上,应加强对汇缴、贷款、提取业务的监管。
二是在监管对象上,要从重视内部监管向内外并重转变。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业务科目设置、账户设立、资金划拨、未达账项、归集挂账资金等业务监管检查的同时,还要对符合缴交开户对象的单位进行监管检查,推进单位按月足额汇缴,确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实现政策覆盖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三是在监管方式上,要由重事后监管、突击性检查为主转变为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方向上来,形成监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由频繁的单一性检查向高效的联合检查为主转变。
四、建立动态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式
一是突出评价重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项目应该从线上线下管理的要求把握四个重点范围,即容易失去控制和控制薄弱的业务系统或业务环节,特定时间内未得到良好控制的业务环节和业务系统,固有风险较大的业务、项目,新推行的业务、项目。同时做好常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评估及重大业务改革的风险评估。
二是实行定性评价。从被评价部门高效运营(业务流程、制度建设)、风险隐患(操作风险、柜面业务)、人员管理(人员配置、岗位制约)等方面,收集其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和安全运营的意见建议。可以使用“存疑数据信息”“存在较大隐患”“存在一定风险”和“存在薄弱环节”四类定性用语。把内控发现的问题分为“提醒关注的问题”“需要处罚的问题”“重点整改的问题”和“一般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的问题”五类,并在定性评价中严格落实“就重不就轻”原则和“一票否决制”原则。采用审阅法、查询法、盘点法、复核法、调查法、分析法等技术方法进行内控分析。对内控意见建议及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被评价部门直接沟通,分析原因,揭示风险,形成合理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是完善系统评价机制。建立有效、统一、科学的内控成果评价运用规范,从运用范围、运用方式、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理有据。建立内控评价及运用问效跟踪机制,包括公示制度、回访制度、成果评价追踪落实制度等;推进内控成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直接推动评价的转化,克服“控而不用、控而不改、控而不究”的问题。
五、建立有效的内控检查考核机制
以风险和效率管理作为内控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全面性原则(全员全流程全部业务全面管理)基础上,抓好四个全覆盖,形成常态化的内控检查考评机制。
一是内控自查自评全覆盖。建立自我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规范,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对内部业务控制节点和流程进行有效性测试,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评。要充分依托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开发的电子稽查工具所设置的97个检查项,抓好对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财务管理、资金存储等方面合规性检查,每月定期启用电子稽查工具检查上报,对检查结果列示的存疑数据排查、分类整改。
二是内控检查考核对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及资金运行实行全覆盖。对其所承担的业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履职到位,是否管理高效,是否实现目标。检查业务、财务、资金“三账联动”,交互印证;在财务日清月结时,对于“三账”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三是内控检查考核对问题整改“回头看”全覆盖。为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开展对过来检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100%覆盖。要建立疑点业务信息数据台账,健全整改台账。重点关注频繁出现的问题、如超额度审批贷款额度、骗提骗贷业务、手续不全提取、归集挂账资金等方面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对照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加快整改。
四是内控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全覆盖。建立披露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内控检查考核可以采取内部通报、工作专刊、风险报告等形式予以披露,重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对照整改销号台账规定,将整改责任人不到位、整改时限不达标、整改质量不好的,纳入年度考评,坚决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推进廉政考核与责任追究,要对照岗位廉政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和职工奖惩挂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资金损失的,及时追回损失;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